一、报到注册与住宿
*请务必核对住宿所在校区,并前往所在校区报到注册。
报到时间
报到地点
报到人员
住宿校区
备注
2024年9月6日(周五)
8:30-17:30
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位于浙大城市学院北校区)工教1教学楼101教室
1.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部分)
3.光刻机专项硕士博士研究生
4.普通硕转博研究生
5.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工程项目
6.先进材料与高端制造项目
7.人工智能药学项目
8. 城市工程系统可持续项目
9.数据科学与工程项目
10.智慧交通项目
11.工业工程与管理
工程师学院至善楼
自驾车辆凭录取通知书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请服从安保人员统一指挥与管理
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逸夫艺术楼D101阶梯教室)
1.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部分)
2.NGICS大平台工业控制系统综合安全项目
3.飞航智能技术与装备项目
4.分布式智能电网项目
5.可再生能源基地送出及消纳项目
6.汽车工程及其智能化项目
7.移动智慧物联网项目
8.智慧能源项目
9.医疗健康创新工程项目
10.储能科学与工程项目
11.氢能科学与工程项目
12.宁波分院
13.衢州分院
14.台州分院(筹)
15.智能机器人技术与工程项目余姚
16.生物材料与医疗器械项目(绍兴研究院)
17.海南研究院
硕士:西溪校区南园9舍
博士:西溪校区北园16舍或17舍
住宿西溪校区北园请导航: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32号(西溪校区北园南门)
住宿西溪校区南园请导航: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81号(西溪校区南园北门)
二、报到验证材料
(一)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
学校将于2024年7月28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该系统包括学校有关报到通知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新生测试需耗费数小时,为免影响报到,所有新生登录新生服务网,务必在报到注册前完成相关流程。
完成所有新生服务网环节后请下载信息维护确认后的新生登记表,并彩色打印新生登记表一份(含本人签字),在班会时统一收齐。
(二)携带以下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1. 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 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毕业证书原件。推免生(包括直博和硕士)必须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获得学位的必须有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获得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4. 证件照:准备本人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无需递交,自行留存。1张用于研究生证,研究生证拟于报到当日班会上发放并填写;1张照片备用。
5. 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6. 2024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采用需先现场采集每一位新生的报到照片并进行在线人脸对比,对比一致者方可报到注册。请新生在报到时不要过度化妆、头发不要过度遮挡面部,以保证人脸对比的准确性。
三、户口迁移
(一)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
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迁移户口,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入学后不得户口迁入。在校期间,迁户学生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户口管理按照《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执行。
(二)选择把户口迁至学校的新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本人在杭州的最新手机号码、二代身份证起止日期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身份证拍照后打印的不予采用。
(三)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详细地址如下:
1.专业学位类别:全日制
2.校区:浙江大学玉泉校区
3.迁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4.邮编:310027
(四)《户口迁移证》各项内容必须规范、清晰,具体要求如下:
1.姓名:《户口迁移证》上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
2.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省××县”。
3.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
4.盖章: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注意事项:无需再《户口迁移证》上贴个人照片,严禁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迁移户口过程中身份证如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
(五)其它户籍迁入注意事项
1.新生在报到后,请及时关注安全保卫处网站或“平安浙大”微信公众号,获取关于落户的具体办理通知。迁户的新生户口迁移材料会由班会时将《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统一收取,由班长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统一协助办理。如未按通知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后续不再受理。
新生落户要经杭州市公安部门审批并逐一办理,需一定时间,具体完成落户时间请关注安全保卫处通知。在此之前,学生如需办理身份证、出国出境、银行等有关业务,请在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
2.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为玉泉校区7舍101室,电话0571-87952295。
3.身份证换发手续:新生落户后,身份证更换采取自愿原则,可更换,也可继续使用原身份证。欲更换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到浙江省的任何派出所申请办理。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1.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须由本人携带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转入党组织:“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
2.浙江省内的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办理,直接系统上操作选择“中共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委员会”。
(二)团组织关系转移
1. 原团组织关系不属于北京、福建、广东: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由团员本人发起转接申请,并联系原团组织同意转出。转入团支部路径为:团浙江省委——浙江大学团委——工程师学院团委——浙江省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4级新生临时团支部。
2. 原团组织关系属于北京、福建、广东:由团员本人在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地的网上系统进行转出,转出团组织路径和第一条所述路径一样。
3. 转入地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石祥路269号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
五、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绿色通道
(一)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
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为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新生如需申请认定,请通过“新生服务网”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申报,学院将于新生报到注册后开展认定工作。未通过“新生服务网”申报者,请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二)绿色通道
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及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并于当学年结束前缴清学费。以下三类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1.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2.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3.入学后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生,且暂无法支付学费研究生。
申请“绿色通道”的研究生请做如下准备:
1.在“新生服务网”提交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
2.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和《XX学院(系)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附件2)。邮件统一命名为“绿色通道+姓名+学号”发送至22360190@zju.edu.cn邮箱,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纸质版于开学报到时递交学生资助与绿色通道资料收集点(工程师学院:工教1-100教室;西溪校区:另行通知)。如报到日未按时提交,请务必于9月16日前交至(工程师学院行政楼200学生思政办公室)。
3.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请在报到时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递交学生资助与绿色通道资料收集点(工程师学院:工教1-100教室;西溪校区:另行通知),填写《工程师学院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附件3),邮件统一命名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姓名+学号”发送至22360190@zju.edu.cn邮箱。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
4.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
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入学后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1)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
(4)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